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 提出的薪酬标准和考核方案报董事会审议,董事的还需股东会通过[8]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批准[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5] 规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章程抵触需修订并报董事会通过[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公司经营 - 经营涉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经营目标[21] - 需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21] - 有财务报表[21] - 有各项管理制度[21] - 有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