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00296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6月)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 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 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 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 1 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