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股本总额为2,434,352,182元[6]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为408,022.11万元,较2023年增长4.34%[1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1,814,437.34万元,较2023年增长13.89%[1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为2,222,459.45万元,较2023年增长11.92%[1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为260,261.03万元,较2023年增长0.54%[1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为1,280,889.79万元,较2023年增长18.37%[1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为1,541,150.81万元,较2023年增长14.92%[18]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89,628.50万元,较2023年增长5.58%[18]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81,308.64万元,较2023年增长5.68%[18] - 2024年营业总收入242,191.47万元,2023年为240,304.35万元,2022年为184,096.78万元[2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596.36万元,2023年为148,258.69万元,2022年为115,677.78万元[22] - 2024年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9.34%,2023年为67.53%,2022年为69.77%[2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4,875.32万元、321,185.37万元和351,228.94万元[36] -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化和资本化利息支出合计分别为50,634.76万元、55,267.43万元和57,702.7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81.85%、63.70%和75.33%[4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7%、67.53%和69.34%[40] -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0,306.19万元和63,012.39万元[105] 业务相关 - 2022年公司开启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12] - 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7,699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51.8%[27] - 公司及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的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29] - 公司所属风力、光伏发电企业部分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有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29]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15%或2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9] - 报告期内全国弃风率分别为3.2%、2.7%和4.1%[31] - 公司下属电站尚有3个(合计容量225MW)未进入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名单[33] - 新能源电站完成每笔交易的时间通常需要6个月至24个月不等[38] - 发电设备采购成本占电场全部投资比重超60%[41] 股权相关 -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771,401,068股股份,占总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31.69%;截至2025年3月31日,共持有812,129,06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3.36%[4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陈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36%股份且无质押,认购资金可能涉及股权质押融资[50] 发行相关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提交证监会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49]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53] - 发行价格为2.61元/股,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为2.51元/股[56][5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预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8,087,649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59] - 发行对象博荣益弘承诺认购金额12亿元,认购数量478,087,649股[61] - 博荣益弘认购股份限售期36个月[6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4] - 本次发行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65]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7]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8]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56] - 2024年度公司以2,434,362,9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243,436,293.90元[5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95] - 本次发行股票原价格为2.61元/股,调整后为2.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96] - 博荣益弘承诺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98] - 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内,最低收盘价(基准日向后复权计算)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为3.40元,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时为3.05元,不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103][104]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为1.26元[103] - 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基准日向后复权计算)为2.78元[104] - 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2024年11月12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2020年8月28日)为50个月,高于18个月[105] - 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10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08] - 前募项目存在3次延期情况,涉及焦家畔100MW、苏家梁100MW、兰考兰熙50MW、三道山150MW风电项目[106][107] -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111] - 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106][109] - 公司前募项目不存在变更、取消以及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情形[106][109]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既有业务,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110] -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要求[111] -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罗云翔、任毅[113]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114] 风险与展望 - 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程度加大,未来上网电价存在变动风险[28] - 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达15亿吨标煤以上[81]
嘉泽新能(60161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