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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600626) - 申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申达股份申达股份(SH:600626)2025-06-03 19:3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2074466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8] 会议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6]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0] 公司治理与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