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5月26日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7] - 公司于1993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0744667元[8]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20744667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8]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1名职工代表和3名独立董事[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为净利润的30%[9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