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代码301265[8] - 法定代表人为张军,住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9] - 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等[9] 审计与合规 - 2025年4月21日致同出具2024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报告[11] - 最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1]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2] 激励计划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 - 激励目的是健全长效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16] - 激励对象不超过44人[17] - 拟授予134.8938万股,占股本总额0.4452%[18] - 总经理等3人各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7.41%[19] - 常务副总经理获授5万股,占授予总数3.71%[19] - 董秘兼财务总监获授35万股,占授予总数25.95%[19] - 其他39人共获授64.89万股,占授予总数48.10%[19]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未超股本总额20%[19] - 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19] - 需公示名单、审核意见、自查内幕交易[33] - 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4] - 股东会通过60日内授予股票并完成事宜[34] - 名单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会前5日披露情况[37]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9][40]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不损害股东利益[42] - 关联董事审议时已回避表决[43] - 符合实施条件,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