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002130) -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六月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经办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下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 公告,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