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