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对符合要求的事务所续聘,可不公开选聘[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7]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聘期规定 - 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无需重新招标[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除规定情况不得改聘[13] - 改聘提案审核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3] - 拟改聘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情况[14] 特殊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违规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