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股份交易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至少18个交易日报送申报函,董秘15个交易日前反馈确认函[5] - 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信息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董事和高管在多种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每年第1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7]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予以锁定[17]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和高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1]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3]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3日发布相关文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