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情况的说明 特此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1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 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 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 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100%的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