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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002130) -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沃尔核材沃尔核材(SZ:002130)2025-06-03 20:46

财 务 会 计 负 责 人 管 理 制 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即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 参与公司年度述职及竞聘,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及被投资单位会计机构可根据实际财务工作需求设一名财务 部门负责人,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选聘,经财务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 批准后聘任,接受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制度管理。 第七条 与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亲 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上述直系亲属包括夫 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 政职务。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 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及本公司《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