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交易限制 - 买卖股票前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8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4个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11][12] 违规处理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9] - 违反制度公司上报北交所并给予处分[20]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4] - 5种时间董事和高管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公司获悉当日报送信息[15] - 计划转让股份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6]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16]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报告并披露结果[17]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及时披露[17]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自愿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参照相关规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