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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83317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国航远洋国航远洋(BJ:833171)2025-06-03 00:00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等与关联方的交易及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16]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18] 表决回避 - 关联方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19] - 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20]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31]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3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33]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建立并更新关联方名单[37] 交易分类 -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其余为偶发性关联交易[37] 金额预计 - 每年可对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超预计金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