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组成与规则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交易审议权限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达股东会权限需提交审议[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7] 会议通知与召集 - 董事会定期会议秘书提前10日通知,非直接送达需电话确认记录[10] - 董事长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0][11]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1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18]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票[19] - 可书面经全体董事签字通过决议[19] - 非现场会议按规定计算出席人数[1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0]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1] 会议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及表决结果[22]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22]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23] - 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重大信息及时披露相关公告[24] 其他规定 - 2025年5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待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解除职务,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需说明披露[1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5]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4]
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