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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航远洋国航远洋(BJ:833171)2025-06-03 00:00

审计委员会修订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多项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3]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3] - 审阅公司财务信息[15]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8]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年度计划,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报告[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提前3天通知,经同意可不受限[20]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1]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2]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2] 审计委员会其他职责 - 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24] - 发现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督促董事会追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