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8331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5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须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与考评 - 相关部门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书面资料[11] - 考评后表决通过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11]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