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5]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一致认可并记录[15] 会议举行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21] 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委员会构成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提案规则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提提案,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20] - 提案人应在定期会议前三日或临时会议通知前送交议案[20]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提案[23]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对外担保事项需多条件同意[26] 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