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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SH:688290)2025-06-03 22: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1]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等情况[18]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 履职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披露[18] - 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18]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8] 规则说明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与新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