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信息 - 杭州中策海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23,317,169股,持股比例41.08%[20]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96,759,260股,持股比例25.00%[20] -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18,055,556股,持股比例15.00%[20]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0,200,000股,持股比例8.92%[20] - 海南海潮好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29,077,304股,持股比例3.69%[20] - 杭州潮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22,716,886股,持股比例2.89%[20] - 海南海潮威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认购股份17,110,863股,持股比例2.17%[20] 股份转让与回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应在十日内注销或六个月内转让、注销,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高监提起诉讼[34] 股份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3][4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0]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4][45]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6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66]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70] -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7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1]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71]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7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6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9]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9]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83][84]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决策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5]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说明[85] - 董事会应确定投资决策等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86] - 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等的5%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如资产净额超1000万元、利润超100万元等)[87] - 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等的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如资产净额超5000万元、利润超500万元等)[88][8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执行[90]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执行[91] - 公司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9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十日内召集[94]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3]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10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4]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6][1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124] - 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2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26]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129]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129] - 特殊情况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3]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1][1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 修改章程以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6]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同合并、分立、减资情况[147]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49]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59]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57] -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57]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57] - 实际控制人指虽非公司股东,但能通过投资关系等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59]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的关系,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159] - 董事会可依章程制订章程细则,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59] - 章程以中文书写,不同语种或版本有歧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59]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0] - 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上市后实施[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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