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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SZ:002133)2025-06-04 11:45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持有186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4.73%[6] -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10.65万股,占总股本2.45%[6] -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614.875万股,占总股本22.52%[6] - 王鹤鸣持有5366.475万股,占总股本21.53%[6] - 公司股本总额为77414.41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7] 股本变动 - 2007年4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6300万股普通股,发行前股本总额18630万股[7] - 2008年4月10日利润分配增加股本24930万股[7] - 2012年5月17日利润分配增加股本9972万股[7] - 2014年8月1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17582.4175万股[7] 公司治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12][8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2]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2]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6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63]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召开,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72] - 同意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0] 制度修订 - 会议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3] - 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8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许可项目增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一般项目增加养老服务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