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公司2007年4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6300万股普通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8630万股[18] - 2008年4月10日利润分配增加股本24930万股,2012年5月17日增加9972万股[18] - 2014年8月1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17582.4175万股,现股本总额为77414.4175万股[1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一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等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关联事项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6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不少于1名[8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32]
广宇集团(002133) - 0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