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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603567)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珍宝岛珍宝岛(SH:603567)2025-06-04 16:3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黑龙江珍宝 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 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第一条 宗旨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 (一)代表 1/10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