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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5-06-04 17:1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