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601117) - 上市公司候选人声明(李健)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在中国化学工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记录[4][5]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6月3日[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在中国化学工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记录[4][5]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6月3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