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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6884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美芯晟美芯晟(SH:688458)2025-06-04 17:46

董事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1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5]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6][2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9] 会议提案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36] - 提案人应在会前送交议案,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40]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4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规则修改与生效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5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