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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001335) - 内部审计制度
信凯科技信凯科技(SZ:001335)2025-06-04 19:17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8]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4]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其他制度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6]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6]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6]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规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7] - 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受打击报复采取保护措施并处理责任人[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