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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喜悦智行喜悦智行(SZ:301198)2025-06-04 19:17

制度审议 - 制度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反担保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债务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9] - 债务追偿程序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和追偿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将追偿情况传送至审计部备案[19] 其他规定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3] - 涉及公司上市后方能执行的条款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施[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