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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喜悦智行喜悦智行(SZ:301198)2025-06-04 19: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年修订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高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 具体工作职责涵盖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多项内容[11] 沟通方式与范围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宣传等[12] - 沟通范围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2] 档案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3] - 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13]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是指定信息披露渠道[14] 信息披露原则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7]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7] - 情况变化时需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17] 投资者接待 - 对咨询公开信息的投资者应准确完整答复,非公开信息应委婉谢绝[18] - 实地拜访投资者的接待有明确程序[18]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协调[18] - 按对等和重要性原则安排公司领导会见投资者[18]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应精通业务、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投资者[20] - 从业人员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状况[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后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