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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喜悦智行喜悦智行(SZ:301198)2025-06-04 19: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设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相关工作细则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