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3011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条——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2025 年修订)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