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3月17日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5] - 2023年4月10日股东大会批准发行相关议案[6] - 2023年8月24日获证监会批复同意发行[7] - 2023年11月28日公告发行3.5亿元可转债[8] - 2023年12月1日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8] 可转债存续与回售 - 可转债存续期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9年11月8日[8] - 2025年4 - 6月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 公司回售符合规定,持有人可申报回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