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转让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财务资助与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3]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行诉讼[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0]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及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少于4名,至少1名是有相关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20]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1]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2] - 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3] 股份回购与决议效力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0] 董事职责与责任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17][19]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履职保障,包括工作条件、知情权等[5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