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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SH:601061)2025-06-04 20:1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