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 露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符合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