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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SH:601061)2025-06-04 20:17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任职限制与终止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终止聘任[14] 聘任时间要求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1]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其他规定 - 签保密协议,任期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