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是本制度的 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 记、披露及备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 事会秘书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