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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SH:601061)2025-06-04 20: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2] - 人选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2]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8] - 决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薪酬政策 - 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其他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2] - 制度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委员及列席人员负保密义务[13] - 可聘请外部专家、费用公司承担[13] - 高级管理层提供资料,多部门配合工作[13]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13] - 规则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13] - 解释及修改归董事会[14] -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