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5] - 涉及收入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6] - 涉及利润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0万元[6]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 - 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超上年净利润金额的50%[10] - 披露“以上”,实际业绩上浮超出不超50%的限制[10] - 披露区间,区间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10] - 披露“左右”,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10]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 - 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10] 责任追究制度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财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更正[13] - 存在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2] - 存在五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13]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五种[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其他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13]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公司[1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