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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SH:601061)2025-06-04 20:1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 (2025年6月修订版)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考核 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 准和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于该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人选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选举和罢免,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