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601061)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 权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 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 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