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注册登记机关变更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31189305E[4] - 增加资本方式中“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 增加资本方式中“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改为“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5]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2] 董事与董事会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33] 审计与财务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8]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2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1] - 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5%[22]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公司优先考虑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也可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22]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24]
上海建工(600170) - 上海建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