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7年11月26日获批发行3.5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54.18万元[5] 股份相关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6,322.3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已发行股份数为259,054.18万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未执行可起诉[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况,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9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上下半年度各召开1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8]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7]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1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22]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6]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之相同[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