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45] - 公告或通知篇幅长可作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45]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4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决议相关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2] 规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8]
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