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6006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永利)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需具备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其他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