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会议规则 - 登记发言人数以10人为限,按持股数确定发言顺序,每人发言不超三分钟[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0] - 规则与其他规定相悖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2] - 规则所称“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3]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53]
申华控股(600653) - 申华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