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有职工代表董事1名[4] 董事会权限 - 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及以上提交股东会)事项[7] - 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比50%及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交易[7] - 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占比50%及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事项[7] - 决定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占比50%及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事项[8] - 决定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占比50%及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事项[8]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8] - 提交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至股东会审议[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公司股份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决议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其他规定 - 不同决议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20年[32]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6]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6] - 董事在规定时间后表决,表决情况不予统计[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或生效,修改亦同[35]
申华控股(600653) - 申华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