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601968)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833.3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5779460元,已发行股份1275779460股[7][16] - 公司发起人为宝钢金属和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分别认购49000万股和1000万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6] - 公司收购股份注销或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30] - 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18][1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及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3][1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8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分别为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158]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净利润的30%[15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党委书记、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