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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 -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天府文旅天府文旅(SZ:000558)2025-06-05 18:15

贷款申请 - 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1] -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14] 授信协议 - 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1亿元,期限从2025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4] 贷款合同 - 公司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获得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3.7%,期限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5] - 公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自2025年6月3日至2027年6月3日[10] 还款安排 -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4000万元贷款分四次还本,分别在2025年11月29日、2026年5月29日、2026年11月29日和2027年5月28日偿还800万、800万、800万和1600万元[6]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5000万元贷款按季付息,还款分四次,分别在2025年12月3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12月3日和2027年6月3日偿还250万、250万、250万和4250万元[11] 担保相关 - 成都文旅集团对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对超股比担保的70.1%部分按年化0.701%收取担保费[1][9] -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综合授信协议的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7] -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权最高额限度为本金1亿元及相应利息等费用之和[12] -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3] -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13] - 成都文旅集团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股比担保部分(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年化0.701%的费率收取[14] 其他规定 - 成都文旅集团承担担保责任后,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清偿,逾期未清偿按未清偿金额的万分之3每日支付违约金[9]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实际单笔提款日与合同签订日间隔在六个月以内(含)时,贷款利率=贷款实际提款日定价基础利率+70基点[11] -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在银行贷款结息日18点前向成都文旅集团付清当期应付担保费[14] -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成都文旅集团承担担保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清偿[14] -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清偿,需按未清偿金额的万分之3每日支付违约金[14] - 日担保费率=年担保费率/360[14] - 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署多项协议,包括授信、贷款、保证、担保协议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