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刘志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 名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韩萤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建宗先生、林建章先生已经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志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姚 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建宗先生、林建章先生、沈志煌先 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独 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