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0][11][12]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16][17]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五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8] 股东会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股东会其他规则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23]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6]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37] - 公司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43]
百联股份(600827) - 百联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